招生简章须与办学许可内容一致,涉及“就业承诺”“包分配”等表述的一律不予备案。

为规范招生宣传,2027 年招生简章与广告备案工作自即日起受理,现将要点说明如下。

一、备案材料:招生简章定稿、办学许可证复印件、收费标准公示材料、师资与专业设置说明。二、内容要求:院校名称、办学层次、专业名称须与许可内容一致,不得使用“保证录取”“包就业”等承诺性表述。

三、时间安排:春季招生简章于 12 月 20 日前报送,秋季招生简章于次年 4 月 30 日前报送。四、备案结果将在平台“招生简章备案”栏目公示。

(本说明为演示内容,不具备实际效力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