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年度年检采取院校自评、材料审核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,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11 月 30 日。

各会员院校:为掌握民办院校办学基本情况,现启动 2026 年度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检查范围:在本平台登记展示的民办本科、高职(专科)及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。二、检查内容:办学条件、师资队伍、招生与学籍管理、财务管理、校园安全等五个方面。

三、工作安排:11 月 30 日前提交自评报告与支撑材料;12 月开展材料审核与实地抽查;次年 1 月公布检查结果。

四、材料要求:自评报告需由院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支撑材料按目录编号,电子版统一为 PDF 格式。逾期未报送的,按未参加年检处理并予以公示。

(本通知为演示内容,不具备实际效力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