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金流向、关联交易、办学结余——三处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,也是监管文件反复强调的地方。

第一是资金流向。学费收入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,提取办学基金、保障教师待遇都有明确要求。实践中,部分学校存在资金体外循环、账户混用的情况。

第二是关联交易。校舍租赁、后勤服务、教材采购如果由举办者关联企业承接,需要履行决策程序并公允定价,否则容易形成利益输送。

第三是办学结余。非营利性学校的结余不得分配,只能用于办学;营利性学校则需依法依规分配并纳税。两类学校的账,不能用同一套逻辑处理。

监管的趋势是从“事后检查”转向“过程可见”。财务数据按学期报送、重大支出事前备案,正在成为常规要求。对学校来说,规范不是负担,而是降低长期风险的成本。